中山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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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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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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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怎么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 来源:中山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律师
[导读]:   唐海花律师,中山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

  唐海花律师,中山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怎么签订?

一、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怎么签订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村委会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拆迁安置房________栋________室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乙方首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需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_,余款分期按月支付,每月人民币为________元,需于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____月壹年内付清,每个月的支付期限为月底的最后一天。

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___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乙方交付首付款后 年内甲方和村委会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和村委会保证乙方享有居住权利和使用权并通电通水,甲方保证签订合同之前该房屋与任何个人和组织没有债务和利益纠纷,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或《出租合同》;

违约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应当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乙方的首付房款即时将房屋的钥匙交给乙方确保其居住权和使用权,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___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元。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4、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5、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内,产权证和土地证因为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土地证和产权证因为甲方的原因仍然不能办理,每逾期 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7、如果因为本合同第五条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或不能居住的,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人民币为 元,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后,侵权仍在继续的,每逾期___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元。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起诉或仲裁。

本合同自乙方支付首付款给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农村小产权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要确定买家和卖家在不在一个村或者一个集体里面,如果在可以交易,因为集体土地只能在本村之内流转。 如果是外来人,买了也是无效,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出售后 无法过户。小产权房如果是合法获取的 应该有绿本 ,绿本是无法抵押贷款的,买卖必须一次性付款如果是外地人买了当地房产 由于小产权房是禁止买卖和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所以只要不过户,卖家随时有权利要回去。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小产权房也是可以买卖的,因为根据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小产权房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情况之下就可以进行买卖。但是小产权房在进行买卖的时候,依然是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

一、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

1、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二十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耕地可达到三十年,草地可达到三十至五十年,林地可达到三十至七十年,这也是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2、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虽然在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方面我们国家是有明文规定不能超过多少年限的,而超过部分将视为无效。但是可以在期满过后再次租让土地。

二、土地租赁有哪些方式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一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将国有土地租赁明确规定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方式。

国土资源部颁发的《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标的物具有复合性,即不仅包括土地使用权,还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当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时,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同时,出租土地使用权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也随之出租。土地出租一般是同房屋租赁结合在一起的,单纯的场地出租行为在整个土地使用权出租市场中比较少。

综上所述,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有规定好的,最长是不超过二十年,但也有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最长的期限不止二十年的;同时还拓展了土地租赁方式有哪些的知识;当然在进行土地租赁时,一定要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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